我的车子出了个交通事故,自己全责,对方行人小腿骨折,所有的医疗费都是我出的,对方因为有点骨质疏松导致始终不能做二次手术,最无奈的是从去年12月份开始就联系不到对方,我现在想先把前期医疗费理赔掉,但保险公司要我写张"此次事故已理赔,以后关于此次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全由自己承担"之类的保证书,请问能写吗?
保险公司对此次事故是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你不能写"此次事故已理赔,以后关于此次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全由自己承担"这句话,如果这样写,就免除了保险公司的责任,对你是不公平的。
2012-09-06 12: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