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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赠与的欠条?

咨询者 : fa392067 - 北京     时间 : 2012-09-06 15:54:04    状态 : 已解决



甲乙是哥们,均已婚。一天中午在一起吃饭,期间一人一瓶啤酒。甲说发财了给乙20万元。后乙不放心,给朋友丙、丁打电话,告知此事。甲也在场,表示同意。请问这是赠与吗?甲可以撤销吗?乙单方面在有甲本人签名的纸上加上了“甲欠乙20万元”的字样。请问这欠条是否合法?乙是否可以将甲告上法庭?...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甲不存在于乙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欠条无效

2012-09-06 15:40:4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赠与是可以撤销的,在财产交付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钱还没有给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乙单方面在有甲本人签名的纸上加上了“甲欠乙20万元”的字样,其添加行为没有经过甲方的同意和确认,该添加行为是无效的,这张欠条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乙方无权据此告上法庭。

2012-09-06 15:42:11

姜昱   [陕西]    18092207177

您好,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时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甲方将20万现金交给您,您接受哪么赠与即成立生效。而在甲方没有将20万现金交给您之前,他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而对于欠条的有效性,乙方单方添加“甲欠乙20万元”,并不是甲方的真是意思表示,因此不发生法律效力。乙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支持。 赠与合同的签订应该在双方意识清楚的情况下签订,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2012-09-06 16:51:54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该欠条不是合法的赠与关系,赠与关系并未依法成立,因此赠与无效,同时由于没有真实的欠款过程和支付对价,其欠条也是无效的,不能构成真实的欠款关系,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乙无权主张权利要求甲支付二十万元欠款。

2012-09-06 16:58:20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赠与在没有实际交付前可以撤销,另外欠条需要有欠款事实存在,否则该欠条是无效的

2012-09-06 22:45:20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赠与在没有实际交付前可以撤销,欠条无效

2012-09-08 14:19:12

单兴山   [北京]    13681181779

甲可以撤销赠与,欠条不合法。

2012-09-09 11: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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