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小公司里工作了2年,公司没给签合同,发放工资不及时,用现金的方式,也没有什么工资条,公司拖欠了我10个月的工资,有23000元,我去找老板要钱,老板说公司现在困难,没钱,让我等等,几次问他要工资老是让等等,就说自己没钱。无奈之下,去劳动局告他,劳动局的人说没劳动合同,要我先仲裁,确认了劳动关系才能帮我,我就去劳动仲裁提起仲裁,材料提交上去,工作证,工资表(一部分),在工资工作的一些资料,还有跟老板的谈话录音。没想到,到了开庭那天公司那边的人没来开庭,劳动仲裁进行缺席裁决,劳动仲裁开庭说我提交的材料没有一样能证明公司拖欠我工资,我说不是有工资表跟对话录音吗?法官说工资表说明不了什么,对话录音也不能拿来当直接证据,只能当辅助证据,没法给我认定拖欠工资数额。我当时很茫然,我没有别的证据,人证也没有,因为他们也没签合同,怎么能证明他们是员工。一个不正规的公司,我怎么可能拿到正规的证据,我感觉很矛盾。劳动监察大队的去找了公司好几次,公司老板也是拒不配合,他也承认拖欠工资,但是劳保监察大队就是对他进行行政处罚,老板就是不给工资,然后劳动仲裁判我证据不足,我败诉,公司胜诉,老板乐呵呵的给我打电话,刺激我,这是什么世道,有没有公道,我的工资可以不要,但是受到这种对待如何能让人接受。。。劳动法不是保护劳动者的吗?为何劳动者成了最终的被伤害者,并不是每个劳动者都能懂的保护自己,但是也不能得不到保护反而被伤害吧
您好,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此你在仲裁中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您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12-09-06 22: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