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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房产?

咨询者 : fa392344 - 江苏     时间 : 2012-09-07 15:32:56    状态 : 已解决



老房子要拆迁,房子是父母单位分的房子,以前属于单位所有,现在改造完属于我们个人所有,本人已婚,如果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以后万一离婚,房子需要分割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该房屋原来是你父母单位分配的房屋,如果你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屋是赠与给你的,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父母可以补充一份赠与给你个人房产的协议书,离婚时不需分割,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012-09-07 15:06:41

刘建平   [江苏]   

要分割的。

2012-09-07 15:12:54

梁斌   [江苏]    13815066585

需要分割,可以委托律师写赠与协议,赠与你一人

2012-09-07 16:05:37

李纯智   [江苏]    13913134703

如赠与协议约定只赠与你自己,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建议请当地的律师起草赠与协议,律师利用法律专业知识与操作技巧,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起草出来的协议,可以为你规避些法律风险。

2012-09-07 19: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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