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年前被姐夫从贵州卖到了河北三河,与家人失去联系多年,一直是没有户口和身份证的人。2011年通过寻亲网,有志愿者帮我找到了家人。我回到贵州后想办理自己的身份证,结果发现,我的嫂子为了领到我的那份拆迁补偿款,用我的户口信息办理了二代身份证,造成我没法拥有自己的身份证,我怎么要回?
户籍部门负有审查信息真假的义务,别人用你的户口信息办理了二代身份证,户籍部门应该承担失职的责任,你有权先要求当地的户籍部门先撤销别人的二代身份证,然后你再重新申请办理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012-09-07 21: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