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1号下午3点多我在公司上班期间,按照正常操作流程作业机台失灵砸到下嘴唇,至下嘴唇贯通伤。外伤伤口2.5cm, 外伤缝合4针内伤缝合6针。我是在工厂上班的 有劳动合同 不过合同都在厂里 我自己手上没有合同。还有是工伤鉴定是工厂申请还是本人申请 医疗费和交通费公司出的 ,没有住院请问有没有营养费、伙食费和护理费 ... 回答请详细点
你好!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证明你的劳动关系外,你的工作服、工作证等均可以证明你的劳动关系。工伤鉴定原则上应该由单位申请,但是单位怠于行驶的劳动者也有权申请。如果被医院诊断确实属于需要陪护及营养增强的,即使没有住院营养费、护理费也应该是要承担的。谢谢!
2012-09-07 23:42:47
您好,根据您所述已经构成工伤,可以向单位主张权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赔偿没有营养费及伙食费,一般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药费,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若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2-09-08 0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