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信用社的职员,根据信用社发行内部股金的文件精神。信用社内部员工每人可入一股。50万为一股。由于资金不足。我和甲某以合伙的形式入了一股。甲某出了30万。我出了20万。因职工本人不能以自己的名字入股。所以用了甲某丈夫的名字。也就是说每年所产生的分红。也只显示在甲某丈夫的存折里。由于这种股是长久受益的。当下因为是同事当然不会产生纠纷。但是下一辈他们会怎样?甚为惶恐。所以想请教个人协议有效吗?怎样写才能完善各自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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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8 23: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