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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怎么分?

咨询者 : fa392724 - 河北     时间 : 2012-09-09 09:51:46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结婚十三年了,有一男孩,结婚后就一直住在我妈的房子,我有七,八年不工作了,在家带孩子,06年,婆婆家分了两间宅基地盖的房子,我们也没去住,还是住在我们家,我们没有债务,共同财产也没多少,离婚的话我能主张什么,孩子说不会跟他走。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婆婆分给你们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获得一半的份额,孩子由你抚养,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012-09-09 10:05:23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可要求抚养权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2012-09-09 10:05:58

王军成   [江西]    18942223438

婆婆家的房子未必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这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婚姻法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12-09-09 10:12:01

闫建秋   [河北]    18932918019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012-09-09 11:24:13

姜昱   [陕西]    18092207177

您好,婆婆分给你们的房子属于您们夫妻共有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关于孩子,如果孩子已年满10周岁,是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看孩子愿意由谁抚养。

2012-09-09 11:42:28

刘潮生   [广东]    13690028638

如没有约定的,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分割。

2012-09-11 08: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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