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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工伤吗?

咨询者 : fa392740 - 四川     时间 : 2012-09-09 10:33:16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律师: 咨询一个问题:我家装修,一个施工工人在得到保安许可的情况下,走进小区大门被狗咬了(保安说狗不咬人,工人才放心进去,狗属于物业工程部所养),想请问一下,物管、工人所在公司和工人、业主之间责任如何划分呢? 注:110对工人说,你只有自认倒霉了(工人报了110)

  最佳答案

施鲍中律师   [安徽]    15905627383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施工工人走进小区大门被狗咬尚,依法可以认定为工伤,由其所在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物业管理应承担管理过失的赔偿责任,同时,狗的主人也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工人可在工伤赔偿之外另行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3、你家装修,只要是将装修业务合法交由装修公司装修,你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2012-09-09 11:07:54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本案不属于工伤,不是你家的行为造成的,保安说狗不咬人,工人才放心进去的,应该由狗的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12-09-09 10:40:31

姜昱   [陕西]    18092207177

你好,由狗的所有人进行赔偿就可以,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除非是由工人故意招惹狗让咬的,狗的所有人才不承担责任。业主不承担责任。

2012-09-09 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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