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是一名出纳,我们公司最近在搞招标,但是要先交10万元的保证金,我在9月4号收到一张邮政银行的转账单,于是我开了一张收据给他,但是,这笔钱一直没到我们公司的账上,我今天去了那家邮政银行问情况,银行的人说,那个人早在9月5号就办理了退汇手续,于是我打电话叫那个人将收据退回给我们公司,但是,那个人现在居然说他有收据在手,我们公司必须退10万块钱给他,那张收据上我还写了“转账”两字,请问一下,那张收据还有效吗?银行的人同意给我开张证明,证明这个人并没有将钱汇到我们公司。
你好!立即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你的收据。谢谢!
2012-09-09 22:23:47
对方的行为存在恶意,你们应当所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收据。
2012-09-10 11:46:4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