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起诉离婚 我们将共有的一套房屋(房产证有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出售 买家的最后一笔款项45万是银行贷款的 现在银行的贷款下来了 但是当初我丈夫一定要将45万的钱打入他的账户 否则他就当场耍赖不卖了 但是当时房子都过户给了对方买主 我出于无奈 就同意把这45万的房款打入他的账户 结果现在他想自己一个人独吞了 我该怎么办 我还有一个4岁的女儿 我舍不得不养她 我想 本来房款一人一半 我养活女儿还有希望 现在我真的走投无路了 求求好心的律师帮帮我啊
你好!既然离婚,你就要求分割你们的财产包括卖房款,你将当初卖房合同及买房人打款给你的账户及你将该笔款打给你老公的帐作为分割该笔财产的证据,如果你要抚养权,你可以请求法院支持你要你老公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谢谢!
2012-09-09 22:20:08
你好,卖方的45万是你们的夫妻共有财产,应该给你分一半的,无论打入谁的账户。您可以诉讼向他主张,关于抚养,如果女儿的抚养权是您,您可以向他要求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您可以和他协商或者诉讼,从房款中扣除。
2012-09-10 15:3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