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天,三天结束说不用了,工资也不给,这样合理么?三天的试用期工资能要回来么?正常一个月1500,这三天是不是应该有150块钱的工资啊。
你好,不合理,只要在公司工作哪怕只工作了一天,公司都要向你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提起劳动仲裁,除三天的工资外还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2012-09-10 14: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