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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别人合伙开公司,他在外面借了大量债务,人跑了,我要承担哪些?

咨询者 : fa392886 - 安徽     时间 : 2012-09-10 12:50:29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另外一个人合伙开的有限责任公司,他是法人,我只是作为股东出资,并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现在他在外以公司名义签字借了大量债务(借款合同上只有他的签字和公司的章,我并不知晓,也没有签字),现在法人也跑了,我作为股东要承担多少相关责任?唯一有一张借款合同,是在公司成立的初期,我也签字了,是不是能说明我参与了公司经营,现在人跑了,如果涉及到违法要判刑,我这个情况会不会也要判刑,或者有什么影响,还有那张借款我需要全部承担吗(借款合同上以我们两个私人名义借的,但是公司经营没有参与)?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解思语   [陕西]    13991168852

你好!1、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你仅以你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2、在没有获得公司的营业执照初期的借款属于个人借款,既然你也签字,这笔账你是要承担的。3、涉及判刑,你的描述过于简单我无法给你答复。谢谢!

2012-09-09 22:11:3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他在外面借了债务,没有经过你的确认和同意,他现在人跑了,查无实证,你无须对此承担债务额的连带责任,只有等到这个人回来后,查明事实,债权人才能依据事实主张他的债权。

2012-09-09 22:21:58

宋晓琼   [安徽]    18055563305

1、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你仅以你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2、在没有获得公司的营业执照初期的借款属于个人借款,既然你也签字,这笔账你是要承担的。3、涉及判刑,你的描述过于简单我无法给你答复。具体建议你当面咨询

2012-09-10 08:39:30

姜昱   [陕西]    18092207177

您好,1、您作为股东,仅以您的投资限额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2、他在外面所借的债务,由于没有经过您的确认和同意,您无须对此承担债务额的连带责任, 3、对于公司成立初期的借款合同,由于您签字确认了,因此对您发生法律效力。但并不一定代表您就参加了实际经营。 4、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因为实际上您并没有参与,因此应该不会牵连到您。

2012-09-10 17: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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