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还有十天到期,企业突然通知我交接工作后待岗回家(单位就没有通知过我不在续签合同之事)(待岗就是辞退的一种说法),让第二天离岗,没有说原因,没办理任何手续,我仲裁后,裁决书说是单位提前通知我不在续签合同让我交接工作(这是伪造说法),此种做法算不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请马律师给予解答,谢谢了!(等急用!)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构成合同违约,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工资的通知金。
2012-09-10 11:27:29
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两倍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
2012-09-10 12:47:59
不服仲裁可以到法院起诉
2012-09-12 12:55:2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