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那份工作是做膜杯跟单文员的,所以在所难免都会帮老板签下一些送货单。但因为老板说供应商的邮袋太贵了,而不给二十几万的货款,一拖拖了差不多一年,我也没有在哪里做有半年,近段时间,供应商就找上了我,要我写证明之类的,我应该要怎么做呢?如果我不写,供应商说把我也一起告上法庭?请问,我到底应不应该写呢?
写不写证明是你自己的权利,如果对方以你不写,就把你也一起告上法庭的理由来要挟你,你没有必要满足对方的要求。同时,你一旦出具了书面证明,并不一定就对你有利,反而可能会成为与你有相应利害关系的证明。因此,你无须提供证明。
2012-09-10 11: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