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公司的财务,9月6号我收到一单客户交来的收款现金3200,本想第二天去交公司的电费,不料第二天中午12点钟走在路上包被抢劫了,现金全部在里面,公司说我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那是不是要我负全部责任。
你是为了公司的工作方便才带着公司的现金的,你的行为并无不当。办案属于盗窃案件,盗窃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公司应该在案件侦破后向犯罪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不应该由你承担责任。
2012-09-10 12:30:07
你好,如果是在为公司缴纳电费的途中被抢的,那么您的行为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您没有任何过错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您不负责任,有公司承担。关于笔录,你可以去派出所做个补充笔录说明情况即可。
2012-09-10 16: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