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该市居民,现在此处属城中村改造,93年我在此村购卖了一处约100平米的破烂漏雨的平房,向村办、农委交上城市配套费、教育配置费、水电出资集资费,得到改建住房许可后,修建了4层400平米房屋,房屋建成当即向房地局土地规划局交了该交的一切费用,并办理了315平米的双证,我们一家老小在此居住18年,直到老人相继去世,孩子留学我们移民。 2011年开始拆迁至今,由于每平米补偿仅3800,此地段房价卖到12000-16000一平米,三次强拆三次血案死人,有少数人签字,那都是没办理合法手续的,他们说我们是外来户,3800一平米村委要回扣25%,请问这是何到理?谢谢!
拆迁补偿的关键是房屋价值的确定,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报告作出,不得低于市场价值。村委会无权克扣你的拆迁补偿款。 参考网站:www.yusenlawyer.net 北京征收拆迁维权律师团队
2012-09-13 21:5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