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人事专员,由于工作操作不规范,导致多发一笔工资款给一员工,现该笔费用员工承认的,但就是一直拖着不还我司。公司一直问我要这笔钱,说要我自己垫上。 如果我不垫上,公司会以此理由开除我吗?当时我发出去,也没有人来审核我司的工作,我不愿意全部承担损失。如果我直接辞职,公司会让我垫上钱才同意辞职吗?
您好,1、您可以要求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员工返还,或者提起刑事自诉,告员工构成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该项失误是由于您的个人原因造成的,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公司是可以对您警告处罚的,我个人认为不至于开除您,如果在发生类似的情况可能会开除。 3、如果您辞职,是应该先垫付上述款项的,毕竟是公司的损失,之后您在向员工追偿。 4、个人的一点想法,您可以和公司协商是否可以先以公司的名义要求员工限期返回,如不返还从其员工的下个月工资中扣除该款项。
2012-09-10 22:22:55
1、多发的工资对于该员工来讲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归还。 2、公司向你要这笔钱,因为你是责任人。公司可以选择向你或者向该员工索要。 3、公司是否以此理由开除你要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制度当中把此种情形作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过错情形,那么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反之则不行。 4、如果你选择辞职,公司是无权要求你垫上钱再同意辞职的,换句话说公司要想要回钱只能进行法律救济。 5、可能公司还会以此理由不给你办理保险及各项关系移转,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仲裁解决。
2012-09-11 08:44:21
如款项不大,建议下次发工资之前,打印一份书面材料说明此情况,并约定将多发的工资在下个月工资里扣除,让其签字同意。并在下一次发工资时实施此方案。 如款项数额大,建议公司尽快起诉该员工。
2012-09-11 19: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