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前任女朋友跟我借相机,然后跟她要的时候就告诉我不给了,跟她要过多次都是死活不给,然后还说他现在的男朋友是混社会的,让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她这样做触犯法律了吗?
她的行为构成了侵占罪,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25 18: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