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7年阜阳市修建河滨路时被拆迁,拆迁协议按照要求:我,拆迁公司,拆迁指挥部,房产局分别签字.审批.备案。现在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分房结算办公室,却以协议赔偿金额不对,当初计算错误为由,拒不执行协议。我的房子在协议签定后已经被拆,现在该怎么办?
您好,你们之间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该受到合同内容的约束,对方拒不执行协议,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合同并赔偿您的损失。
2012-09-11 21:28:42
若你们之间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效的话,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协议无效的的话,你可以向相关部分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然后提出复议和诉讼,补偿你的房屋被拆的损失。 参考网站:www.yusenlawyer.net 北京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团队
2012-09-13 21: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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