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父亲今年七十多岁了,在父亲年幼的时候爷爷就离开了人世,留下了奶奶大伯父、父亲、三叔、四叔、大姑、小姑一大家子,奶奶不认字没有工作能力,大伯父和三叔及大姑属精神分裂症病人各由所属单位长年寄养在医院,期间有几年也同我们住在一起,爸爸十六岁走出了社会担起了这一大家子的重担,小姑才六岁,还好四叔可以出去工作养活自己给这个苦难的家庭减少一份负担,父亲的单位是大连交通运输公司,每天天不亮就跟着车去码头机场做苦力,为了养活家里这么多人真是受尽苦难不到三十岁已腰部重疾,终于熬到三叔,小姑都已成家立业了,自己才结婚成家,随着八十年代拆迁,父亲单位投资了四千三百元给我们一间房跟我奶奶属一个单位全部六十二平方米的住房,同属一个户口簿,奶奶也一直由我们抚养,没收到她任何子女一分钱,一养就是二十几年,最后奶奶八十几时得了老年痴呆症经常在家里拿着刀剪伤人,没办法的情况下将她送去了敬老院,其费用也是我们全额付出,由于大姑离婚户口跟奶奶同户口薄,大姑有单位每个月有工资,小姑就每个月全额收走了她的工资还把我们的户口薄骗出去偷拿到派出所把我父亲跟奶奶分成了两个户口薄,将奶奶的户口薄拿走把我们的扔了回来,目的就是不让我们顺利继承奶奶的遗产,在奶奶八十九岁那年寿终在医院,临终前妈妈通知所有人到场,结果没有一个人出现,最后的丧葬费也是我家全额承担,其他子女分文无出。 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想要将奶奶房子过户到父亲的名下,小姑却不肯签字,还狮子大开口,大伯父跟三叔已离开人世很多年,现大姑也被医院赶回来由老母亲照顾至今三年多,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请帮帮我们这个苦难的老父亲吧。多谢!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您可以让您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并继承你奶奶的财产,并举证证明其他人均为尽到抚养义务,分割财产时应该不予分割。 另外这句话不太理解'[父亲单位投资了四千三百元给我们一间房跟我奶奶属一个单位全部六十二平方米的住房"奶奶的房子是您父亲出资的吗?如果举证可以证明,我觉得房子应该属于您父亲的。谢谢。
2012-09-11 21:37:05
主要的财产应当就是一套福利房,应该是用的你奶奶的工龄买的。这种情况在北京的做法是属于你奶奶的遗产,但是无论如何你们尽到了对老人的主要赡养义务应当多分,同时请单位出具证明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这是一个对你们相对有利的证明。然后进行诉讼吧。
2012-09-12 09:44:24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012-09-12 10: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