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的朋友(A)向我借钱炒期货,每月按年45%给付利息,当时我看到了挣到了钱,就又向我的其他朋友(B)介绍了情况,推荐他们投入进来,当时A与B之间并不认识,我也口头承诺了保证本金安全,并且我和B签了欠条,B的钱也是经我的手给的A,每月返利也是A给我,我再给B,现在A炒期货巨亏,已基本无偿还能力,B想起诉我,请问我要负还款法律义务吗
期货生意本身是存在极大风险的生意,如果你的朋友b知道是投入期货生意,那么就不是一个简单的借款合同关系,应该是一个委托关系。即b委托你,你再委托a对资金进行期货生意。实质是一种行纪合同关系,但是这一点应当有证据来证明。比方说你在返利的时候对方有收条等等。如果案件确认为借款关系,那么毫无疑问你是需要还钱的,但是如果是投资期货的行纪合同,b也同意那就应当承担一定的风险。你就不必还款。
2012-09-12 14:24:17
根据你的叙述,你和b写了欠条,目前的证据对你很不利。现在B想起诉你,建议你委托当地的律师,为你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的真相。 否则,光凭欠条,你很难胜诉。 我是苏州当地的律师,如有需要,请致电提前预约面谈时间。
2012-09-12 15: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