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五年前转帐资助儿子媳妇买房,产权在儿媳妇名下。现在因儿子媳妇不孝,想撤销赠与合同。请问当年资助一百万元,现在房值二百多万元,是按一百万元退还还是将房屋退还我?或者将房屋折价退还我?盼复!谢谢!
你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赠予,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你可以要求按100万元进行退还。
2012-09-12 19:34:36
只能要回一百万了 若想进一步详细咨询或聘请律师处理您的问题,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们
2012-09-12 19:28:53
是要折价款一百万元
2012-09-12 19:37:19
退回一百万
2012-09-12 20:44:08
按照你出资额及利息返还。
2012-09-12 21:05:33
要回100万元及其利息。
2012-09-12 22:46:32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可以要求他们返还你所出的100万元。
2012-09-13 12:23:00
不孝的概念太过宽泛了,也不好判断。如果你的儿子对你不尽赡养义务,你才可以撤销赠与。
2012-09-13 22:08:03
可以要求退回一百万。
2012-09-14 22:27:48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