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09月10号申请辞工,辞到2010年09月13号,厂方批了,可是上面却写着"急辞工,扣7天基本工资",找厂里负责人问了,说是厂里规定,还说我没看清楚员工手册,上面规定试用期内辞职要提前一周,否则要扣7天工资. 请问,要是去告,怎么去告?一个人也......
你好,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2012-09-12 20:09:45
您好,单位属于无故扣除您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谢谢!
2012-09-12 21:44:38
直接到劳动部门投诉,你的工资要足额支付。
2012-09-13 07:01:01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员工工资,不合法。
2012-09-13 11:12:2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