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离职未办手续我从11年10月到8月每天加班3小时,从12点3月每月给加班费300元,入职签订的合同是每天8小时工作,工资1500,单位属于商场服务行业说是综合工时什么的,我现在想索要加班费可以吗?去年10月到今年的
合同约定的是标准工时,同时你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的情况下,单位应支付延时加班的费用
2012-09-12 21:04:23
您好,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加班费。
2012-09-12 22:29:33
你可以收集加班证据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
2012-09-12 22:43:45
单位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12-09-13 07:26:12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2012-09-13 12:14:47
综合工时制是需要劳动局审批的,但是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过的都算加班。
2012-09-13 22:02:50
有权要求加班费,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2012-09-14 22: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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