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准备拍卖时,委托方临时取消一个标的的拍卖,其余的标的仍进行,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2012-09-12 23:15:14
你好,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违反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
2012-09-12 23: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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