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5月在公司就职,直至08年4月才给缴纳社会保险。以前社保下发的对账单也知道有11个月的社保未缴纳,但是因还在此单位就职不敢去劳动部门申请补缴。现在面临离职请问是否能向单位要求补缴未缴纳的11月社保金。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足额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2012-09-12 23:16:50
单位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2-09-13 07:26:31
单位行为违法,搜集证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2-09-13 09:31:39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不予补缴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2-09-13 11:53:55
您好,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诉
2012-09-13 15:21:22
可以要求补缴,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2012-09-14 22: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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