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发生劳动争议(如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必须受理?还是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之前我已经提到过我与某家建筑公司存在劳动争议,拖欠我的工资,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劳动监察大队说需要我本人提供工资条,可是我无法提供这样的材料,而且在此建筑公司工作过程中也未曾给我过工资条。仲裁单位我也去反映过他们也提出必须提供工资条,否则没法受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需要补充劳动关系和收入证明,走法律程序使需要证据的。
2012-09-13 10:45:53
工资条只是证据的一种,你还可以提供他的证据证明你们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及欠款的问题。
2012-09-13 10: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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