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二哥于2011年农历正月间经人介绍娶了个老婆,那个女的在和我二哥结婚前有一同居男友并生有一女孩(未结婚)。婚后那女的带着小孩住在我二哥家至2011年农历8月份,那女的不想和我二哥过下去了,想回到她前男友那里去,经我二哥同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女的前男友付给了我二哥2万元作为我二哥娶那女的费用补偿和小孩抚养补偿。那女的回去过了不到一年,2012年的8月份又带着小孩回到了我二哥这里。那女的前男友要报警告我二哥拐骗他的老婆和小孩,请问律师我二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
如果那女的仍未与前男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你二哥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那女的已经与前男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你二哥及那女的可能涉嫌重婚罪,但不存在拐骗他的老婆和小孩的问题。
2012-09-13 21:14:39
你二哥和那个女的在一起属于自愿的行为,你二哥没有违法的行为,如果那个男人告你二哥,他的行为就属于诬告陷害,你二哥可以反诉追究那个男人的法律责任。
2012-09-13 21:22:09
那个男人和你二哥跟那个女人都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你二哥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2012-09-13 21:30:11
你二哥不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如果没有侵权行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2012-09-14 08:32:54
不需要。
2012-09-14 14:15:17
报警即可
2012-09-16 16: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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