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房东手上租了一间商铺,租金每年十万,朋友和房东也没有签合同,生意不好、朋友不干了,我把商铺接过来了,给了朋友十万的转让费,我没见房东,也没有和房东签合同,只是朋友给我打了一张十万的转让费收条,朋友给了我房东的银行卡号,每个月我给房东把钱打到卡上我做了一年,生意不好,也不干了。按照朋友给我提供的房东的房产证,我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我的了,最后我就把房子租出去了,收到后面的房客交来一年的租金20万,和后面的房客签了一份3年的合同,用得是假的房产证,名字是我的,六个月后,房东来了,要让现在的房客搬出去,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