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房屋产权以及房屋买卖?

咨询者 : fa393611 - 广东     时间 : 2012-09-14 11:49:00    状态 : 已解决



房屋有2个产权人,一位是购买的(未婚),另外一位婚姻状态是离婚(这位是赠予继承)房子是未离婚前转到她名下,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又因为此物业在离婚协议书上没提过,那么现在想进行买卖是需要通过前配偶同意才可以将这房子出售吗?我也到过房管局咨询过。私人房屋是不需要前配偶签名的,买方是用组合贷款,现在因住房公积那边因产权不清晰不肯批贷款,那其实这部分是否都跟那位前配偶有一定的关联?可以通过什么方法解决?

  最佳答案

解思语律师   [陕西]    13991168852

你好!1、要看赠与是否写明白了由继承人独自享有与其配偶无关,如果写明属于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反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依据赠与合同的内容判断,如果是个人财产不需要反之是要有配偶的同意的。3、你先搞明白我的第1、个问题后,你的这个问题迎刃而解。谢谢!

2012-09-14 13:30:51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这房屋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2、现在买卖必须通过原来的配偶同意的。

2012-09-14 10:24:11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问题表述得不太清楚,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

2012-09-14 15:36:1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