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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伤责任协议?

咨询者 : fa393872 - 黑龙江     时间 : 2012-09-14 14:35:14    状态 : 已解决



我被物业雇佣人员打草甩出的砂砾打伤,耳朵鼓膜穿孔,有异物进入中耳,我选择了保守治疗,出院观察,一但由异物引起感染,还要进行手术治疗。为了不让物来的打草人推托责任,我、物业一个管雇佣员工的领导和打草人我们三个人签一个协议,只有我们三个人各自签上自己的姓名。请问:这个协议在法律上生效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物业公司应该承担对你的第一赔偿责任,所以你们的赔偿协议必须有物业公司出面签字,盖有物业公司的公章才可以生效,只有物业公司的领导是不能代表公司的,你目前的协议是不生效的。必须由物业公司、你和打草人你们三方签订的协议才生效。

2012-09-14 15:31:48

姜昱   [陕西]    18092207177

您好,不生效,物业公司的领导没有物业公司的授权不能代表物业公司签字,因此合同不生效。

2012-09-15 00: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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