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四的一名在校学生,根据学校规定,大四8个月在公司实习,签的是实习协议,说好是800的补助,因为出差所以有差旅费的补助,两个是打在一张卡上(正式员工是分开打的),导致超过了800,于是就被公司扣了100多的税,请问这样合理吗?实习生难道真的是廉价劳动力吗?
实习生的权利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不能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800元的补助每月达到纳税的标准,纳税的起线是3500元,公司的扣税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要回你的全部补助费用。
2012-09-14 15:38:23
公司以800元为基数扣税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2012-09-14 15:47:37
公司的扣税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要回你的全部补助费用。
2012-09-14 15:54:54
你可以到税务部门查询确定税费的起点。
2012-09-14 17:17:48
公司的扣税行为违法,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要回你的补助。
2012-09-14 22:22:33
您好,单位属于违法克扣您的工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单位克扣您工资的理由明显是不成立的。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2012-09-14 23: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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