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聘乙当司机没签合同,一天开车有任务,与丙相撞,交警作出乙负次要责任,丙负主要责任,乙腿受伤,治好留下残疾八级,丙与甲车都损,对此甲厂认为是乙开车不小心,要乙为车承担责任,但乙认为他来打工,想有人对他的残疾做赔偿及一切费用的责任,那乙可向谁索赔
甲厂和乙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属于雇主和雇员的关系,乙属于雇员,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完全应该由雇主即甲厂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法定的,甲厂无权拒绝,乙应该向甲厂进行索赔,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12-09-15 19:21:44
1,乙构成工伤,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时间内申报工伤。 2,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能减少,应当全部照发。 3,工伤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你辞职的还可要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012-09-15 22:36:31
1、乙方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按工伤赔偿。 2、乙方还可以同时要求丙方按交通事故赔偿。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争取最大赔偿额。
2012-09-16 15: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