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附近出个小馄饨摊位 因为其强站座位 我方权其离开后 对方不同意 发生口角 对先翻了桌子 又用脚踹翻了锅 使自己他烫伤 后拿出刀具 对我太阳穴处挥刀 使我右太阳穴轻伤 后来对方逃跑时把刀具不知道丢在哪了 但我可以找到多个人证 证实对方持刀行凶 本来经公安调教 我伤的也不重 但现在对方反悔 请问现在该怎么办
到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情和伤残鉴定,如果构成轻伤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构成轻微伤的,可以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012-09-16 15: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