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今年7岁刚上小学一年级,在打铃准备上课往教室跑的过程中被其他同学撞到,造成胳膊骨折,请问学校应负多少责任?
根据小孩的年龄和看学校是否存在过错,结合侵权责任法规定进行处理。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2012-09-16 16: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