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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该如何维权??

咨询者 : fa123753 - 山东     时间 : 2010-06-26 10:07:23    状态 : 已解决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房屋使用权的问题。2007年我通过遗嘱继承获得一处房屋的所有权。法院根据另一份没有日期的遗嘱,判决我父的再婚妻子可以在我父原来拥有的范围捏居住(我父已两次提出离婚,第二次法院判离婚,女方上述,期间我父去世),按对方提供的材料,对方只有1/8的该房屋的使用权,但对方现在全部占有该房屋,一直不让我进入,我应该如何去法院起诉?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你应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同时给予该人1/8的房屋使用权的补偿.

2010-06-26 11:04:30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此房产是否还没有继承?你的继母吧,有使用权,目前是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然后再行使其他权利。另外,你继母有很少的使用权,如果她没有居所,法律也不能给她撵出去,还要保证他的正常生活权利。

2010-06-26 13:47:42

于柱   [山东]    13011735168

可以起诉,要求实现你的权利并获得补偿

2010-06-27 1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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