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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漏水的侵权问题?

咨询者 : fa394430 - 上海     时间 : 2012-09-17 09:56:30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熊律师,物业有计划地维修管道停水,楼上住户忘记关水龙头,导致楼下漏水,电脑报废,请问,如果起诉,1、物业和楼上住户是不是连带责任,列为共同被告?2、要求赔偿电脑的同时,可否就电脑里资料的缺失要求赔偿?谢谢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1、楼上的业主和物业都有保证楼房供水设施安全的义务,应该将业主列为第一被告,将物业列为第二被告,将他们列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2、你要求赔偿电脑的同时,也有权要求赔偿电脑里面资料的损失,因为电脑里面资料的损失也属于你的直接经济损失,属于对方赔偿的范围之内。

2012-09-17 1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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