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本人结婚已有两年,因为感情不和,现在想离婚,由于结婚时给了四万元彩礼,还是分着给的,订婚时一万,剩下就算是结婚后给的吧,如果离婚我还需要退还彩礼钱吗,本人不想还,也不再想分什么财产。请问可以吗?
1、你们依法登记结婚,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是以结婚为条件的,你们已经登记结婚,该赠与行为就依法生效了,对方是无权要求返还彩礼的,你在法律上没有返还彩礼的义务。 2、依法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你的权利,这和你是否返还彩礼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你在拒绝返还彩礼的时候同时有权要求依法分割你们的共同财产,你也有权放弃分割共同财产,这是你可以选择的权利。
2012-09-17 10:4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