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月10号交保险,我是上月十多号提出离职,公司一直没批准,我就一直请假了。这个月公司通知我去办离职,我十七号办离职时被告知本月保险已交,公司缴纳的部分也要我个人来承担。本来去开资的,结果工资没开出来我还要反找公司近1000块钱。离职也没办成。请问这样合理吗?(离职没办成是不是还算公司的员工啊,不应该有我承担公司交的那部分保险吧?)
用人单位没有批准你离职前,需要为你缴纳社保,不应当由你自己承担。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2012-09-17 22:11:26
不应由自己承担
2012-09-18 15: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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