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殴打过程中有个孩子)用砖头拍打致使我的孩子浑身淤青,头痛,腰背疼痛,到医院已检查过轻伤,我怎样要求这个14岁孩子的监护人赔偿我家孩子的损失,赔多少,前期检查费600多,医生还要求过几天去复诊。
到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情和伤残鉴定,然后向法院起诉打人的小孩和法定监护人要求进行民事赔偿。法律规定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2012-09-18 10:00:04
您好!建议您先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法院委托鉴定部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索赔。具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及被扶养人生活费。
2012-09-18 11: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