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今年四岁,男方一直骗我说要离婚,我们认识十年,2012年元月份,他在没离婚的情况下又认识个女人,并和我分手,小孩户口上在女方家,小孩现由女方带回老家抚养,男方家庭条件很好,请问,如走法律,胜算的机率有多大,并且抚养费和女方的青春损失费会有多少。女方不想把孩子给男方
1.女方是本案的受害人,如果女方起诉,胜诉的几率很大。 2、男方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是男方月收入的20%至30%。女方可以要求支付5万元至10万元左右的精神赔偿金。
2012-09-18 20:01:58
1.女方是本案的受害人,如果女方起诉,胜诉的几率很大。 2、男方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是男方月收入的20%至30%。女方可以要求支付5万元至10万元左右的精神赔偿金。 3、详情可电话联系。
2012-09-18 20:40:13
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费,不存在青春损失费,
2012-09-20 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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