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跟关系要好的同事去看车,同事提出有熟悉的4S店销售员,到了4S店同事提出买车,要我做下担保人,说他一个人在外地再说我是本地帮帮忙做下担保,想想关系不错,他的工作也能付起车子的按揭,没多想就答应了,弄好车去信贷公司办按揭,信贷公司老板娘跟她妹妹一起办的,还去她妹妹的房子前一起拍了照片合影。同事公司离辞后说去做生意,我也没见过同事做的什么生意,事后一年车子出了交通事故才知道车主名字变成我的了,叫同事过户找各种理由推脱,才知道车子按揭是信贷公司在付,才明白当初做按揭的时候信贷公司做了一系列假房产办的按揭。现在信贷公司把我告上了法院,法院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银行卡里的钱扣了2万,车子还在交警队罚款还要2万,车子按揭同事也还不上,同事合伙他们把我给骗了,我现在要是告他们合伙诈骗会不会让他们再次合伙告我也是知情者。求好心的高人指点下我该怎么做
您好,如果其中有些材料并不是你签署的你可以不认。现在法院判决你承担的你可以向对方追偿,起诉对方。如您还需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联系13486653008,QQ:435091713,熊律师,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10号馆6C06-08.
2012-09-20 16: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