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

咨询者 : fa395212 - 北京     时间 : 2012-09-19 22:08:32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公共场合捡到一部手机,失主在网上论坛发帖说我是小偷,并附照片, 请问是否构成侵权?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施鲍中   [安徽]    15905627383

捡到手机后,应当按照正当程序处理。如果你没有侵占该手机的故意,对方说你是小偷,并附照片的行为,在没有事实证据证明你是小偷的情况下,其行为应当属于侵权,你可依法主张其侵权赔偿责任。

2012-09-19 22:13:0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你只是检到手机,失主就在网上论坛发帖说你是小偷并附照片的行为构成严重侵权,侵害了你的名誉权,你可以收集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012-09-19 22:17:02

解思语   [陕西]    13991168852

你好!捡到丢失物应该是交给相关单位或部门,由这些单位或部分寻找失主。但是小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别人财物的。失主在网上论坛发帖说你是小偷并附有照片,确实对你构成侵权。谢谢!

2012-09-20 00:09:03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收集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012-09-20 13:46:48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可以收集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012-09-20 16:18:46

单兴山   [北京]    13681181779

失主的行为属于侵权,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2012-09-22 18:51:2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