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共场合捡到一部手机,失主在网上论坛发帖说我是小偷,并附照片, 请问是否构成侵权?
捡到手机后,应当按照正当程序处理。如果你没有侵占该手机的故意,对方说你是小偷,并附照片的行为,在没有事实证据证明你是小偷的情况下,其行为应当属于侵权,你可依法主张其侵权赔偿责任。
2012-09-19 22:13:00
你只是检到手机,失主就在网上论坛发帖说你是小偷并附照片的行为构成严重侵权,侵害了你的名誉权,你可以收集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012-09-19 22:17:02
你好!捡到丢失物应该是交给相关单位或部门,由这些单位或部分寻找失主。但是小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别人财物的。失主在网上论坛发帖说你是小偷并附有照片,确实对你构成侵权。谢谢!
2012-09-20 0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