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同事有一套单位分的福利保障房,他想转让给我,但单位规定在八年内不能转让买卖,所以,我们商定先私下签个合同,首付由我给他,他然后我每月往他的按揭贷款账户里打钱,八年后再过户,请问一下,这样做有没有风险,若果这样做的话,需要注意什么,在合同中要规定什么,这个合同如果以后发生争执,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对方到时候单方面撕毁,我是不是就没有房子了?谢谢您!
要根据合同的内容确定效力。
2012-09-20 09:56:09
你们的约定属于附条件的约定,如果8年后允许你们过户,你们的协议约定就是有效的,单方无权单方撕毁约定,你手里的协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到时你可以依据你手里的协议起诉对方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012-09-20 09:58:35
1、由于福利房在限定时间内不能进行交易,故你们的买卖行为没有法律效力,这样做风险很大。 2、目前不管合同如何规定,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对方若在房屋可以依法过户前毁约,你将得不到房产,只能主张房款返还的权利。
2012-09-20 09:59:53
存在风险。 建议办理协议书公证及委托授权公证。
2012-09-20 13:12:11
根据合同的内容确定效力。
2012-09-20 21:33:09
没法做公证。但风险把握好,购买未尝不可。
2012-09-28 15: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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