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朋友在歌厅唱歌时和另一包厢的客人发生打斗,之后踢烂了包厢的门,双方人员没有受伤,我们的行为算聚众斗殴吗?该接受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算刑事责任吗?会不会被拘留或判刑呢?谢谢您。
你好!1、不属于聚众斗殴,但是在现在严打阶段真不好讲。2、根据法律的规定,你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一定要对歌厅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谢谢!
2012-09-20 18:45:00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