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哥哥前一阵因为开玩笑打架,把一个50多岁开出租车的老头打了,眼眶缝了七针,踹了肚子几脚。法医鉴定是轻伤害。老人住了七天院就继续开出租车了。可是老人的儿子把我哥告了,说老人换过肾,要判我歌三年。老人的两个儿子和法院有熟人,就是不松口。您能告诉我,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刑啊?会判三年吗?
要具体看情况,综合分析。以下法条可供参考: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 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2-10-02 07: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