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女,离婚,去派出所办理分户,派出所以没有房产为由不给办理,。迁回娘家村,娘家村委同意迁回,但声明,土地没有享有权,义务工必须出,上交钱税必须拿,请问他们说法合理合法吗?如果合理合法,我只能恨自己生在中国,又是个穷苦农民
村里的做法是违法的,户口迁回娘家,就依法属于娘家集体组织成员,和本村的农民享有同等的权利,村里应该按照正常的标准分配土地,你应该到上级政府投诉要求分配土地。
2012-09-21 14: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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