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摩托三轮车把骑摩托车的撞死、对方要三十万在北京有居住一年以上的时间。就一个四十多岁的妇女也赔偿不起有谁知道怎么判刑
你好!你先要搞清楚交警的责任认定是什么?如果摩托三轮车不是负主要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是不应该负刑事责任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符合上述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谢谢!
2012-09-21 19:14:34
你好,您先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责任是什么,是全责、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确定后根据法律规定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如果是全责的情况下造成一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用因为您赔不起而判处你刑事责任的。
2012-09-21 23: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