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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出租合同纠纷!帮忙看一下?

咨询者 : fa395757 - 上海     时间 : 2012-09-21 19:19:03    状态 : 已解决



我爸爸在上海的房子出租给一个外地人!合同订了十年!每月房租2100元,合同中规定从2011年五月份开始,房租按同期市场价!现在租房的不肯加租,人家都租到,4000多了!我们这方可以解除合同嘛?合同上面的签字是我妈妈签的!房租也是每两个月打到我爸爸卡上!我方可否提出解除合同!如果不能解除我们需要陪付那人大概多少钱!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构成合同违约,需要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012-09-21 20:23:46

吕晓明   [河南]   

你好,你们可以根据情势变更的原则起诉对方加租,

2012-09-21 20:26:33

姜昱   [陕西]    18092207177

您好!1、合同约定房租是按同期市场价的,对方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构成违约可以解除合同。 2、你妈妈合同一方当事人。 3、先发函告知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是同期市场价,要求对方按合同约定履行,限期履行否则解除合同。

2012-09-21 20:55:37

张昭   [上海]    18616102035

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得提前一个月通知,但如果给租户造成损失可能需要赔偿,如有需要可联系

2012-09-22 00:29:10

于佃亮   [上海]    13817943626

不能解除合同为什么要赔付钱。法院估计不会判决解除合同,除非有法定或者约定的理由。但是可以诉讼主张房租。

2012-09-22 16:47:32

唐政   [上海]    13917690418

还是要求对方按市场价加房租好

2012-09-25 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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